交易规则
2015-12-17来源:
1、报价方式:香港市场不设置涨跌停板,最常见的报价方式为限价盘和竞价盘,投资者如果想以某个特定价格成交,则报“限价盘”,即交易必须以指定的价格或优于该价格成交;投资者如果不想指定价格,则可以于开盘前时段发布“竞价盘”, 即交易会于对盘时段内以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佳价格顺序对盘。任何未完成配对的竞价盘会自动取消。
2、买卖盘以价格优先原则, 按照输入系统次序进行撮合成交
3、T+0交易制度:当天买入的股份当天可以卖出
4、T+2交收制度:股票和资金的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的第2个工作日下午3点45分前
5、交易方式:在现有交易系统下,投资者可选择电话交易、网上交易或亲自到经纪公司买卖
6、报价变动幅度:股票买卖报价的最小变动幅度,与股票当时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1个价格变动幅度可能是1分、1角、2角等等
港股交易价差
价格范围(港元)除债券外的所有证券 |
价差 |
0.01-0.25 | 0.001 |
0.25-0.50 | 0.005 |
0.50-10.00 | 0.01 |
10.00-20.00 | 0.02 |
20.00-100.00 | 0.05 |
100.00-200.00 | 0.10 |
200.00-500.00 | 0.20 |
500.00-1000.00 | 0.50 |
外汇基金债券及按揭证券公司债券0.5-9999.95 | 0.050 |
其他债券:0.50-9999.875 | 0.125 |
买卖单位:每笔交易的数量必须为一个买卖单位或其倍数,一个买卖单位即一手,1手可能是400股、500股、1000股和2000股等。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涵盖的证券 |
证券: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现有81只) |
触发点 |
触发水平: 证券市场 - 按参考价变动幅度超过±10% 参考价: 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 |
监测时段 |
动态参考5分钟前的成交价,捕捉价格大幅急升或急挫 上午及下午持续交易时段的首 15 分钟停止监测,以便开市时可自由地进行价格发现 午市的最后20分钟停止监测*,以便收市时可自由进行价格发现及避免导致隔夜风险 每个交易时段、每产品最多只能触发一次冷静期,以减低市场干扰(即早市及午市各一次) 每个交易时段触发一次后,该产品不再受市调机制监控 |
冷静期 |
冷静期为时5分钟,其后交易恢复正常 冷静期内,受影响的产品仅可在固定价格限制内进行交易 |
因冷静期将持续5分钟,所以市调節机制的监测在午市时段完结前20分钟就会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