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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服务计划所提供之证券价格资料,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及其他由国信香港选择的资讯供应商提供。本公司不保证该等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亦不会承担任何由于该等资料的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而令客户蒙受损失的责任。

2、以上国内版收费价格只适用居住于中国内地之个人用户,且只限于在中国境内使用(不包括香港或澳门)。客户在服务供货商或香港交易所要求下,需递交有效的中国内地住址证明(复印件)以作审查,如未能提供有关之证明文件,客户需缴纳两类报价系统之差额。

3、行情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一年度四类,均以日历日计算其有效期。正常情况下,客户提交的实时行情订购申请将于扣款成功后3-5个工作日内生效,具体生效时间以国信香港发出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内容为准。如国信香港有理由相信申请人不适当地使用相关服务,或认为其行为不恰当,国信香港有权随时终止相关服务。

4、当客户订购的实时行情报价服务到期后,国信香港将为客户办理该服务的自动展期。自动展期的期限与客户订购申请的期限一致。每次自动展期的扣费将于实时行情报价服务到期前5个交易日进行扣款,所扣款项与客户提交的订购申请所对应的价格相同。如客户不需自动展期,客户应在服务到期前15天提出终止自动展期的申请。终止自动展期的申请生效后,下一个缴费日将不再扣取相关费用,且不再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若因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未成功扣取费用,国信香港有权终止自动展期服务。客户可重新提出订购申请。

5、当客户于订购期内的累计活跃日达到指定要求后,优惠返还金额将于次月月底前一次性计入客户账户。

6、客户订购实时行情报价服务,需遵守《现金客户协议书》中有关“电子服务”的规定。

7、本服务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该等法律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