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征收法国金融交易税的通知
2013-05-16来源:
尊敬的客户:
法国金融交易税自2012年12月1日起生效。
法国金融交易税将适用于涉及转让任何法国常驻公司发行的股票、参与的金融工具、及相当于股本投资证券的所有权的所有交易(当中包括:股本证券、美国预托证券及环球预托证券)。
除非另有明确限定,阁下在买卖相关金融产品(例如:ALCATEL LUCENT SPON ADR(股票代码:ALU.US)、Dassault Systemes SA (股票代码:DASTY.US)、Total SA (股票代码:TOT.US)、France Telecom (股票代码:FTE.US)等)时需要缴交此税项。
有关法国金融交易税的资料及本公司安排,请参考以下资料:
征收税项范围 |
买卖在法国常驻公司发行并在海外市场上市的美国预托证券及/或环球预托证券 |
征收日期 |
自2012年12月1日起 |
税率 |
0.20% |
计算方法 |
最终结余净额所得的证券数目(正数) * 交易日的加权平均购买价 * 税率 |
征收方法 |
自2013年6月1日起,税款会于交易的结算日从客户的账户内扣除。 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所进行的相关交易,本公司将于2013年6月的首3个工作日从客户账户中扣除相关税款。 |
本函旨在提供有关法国金融交易税的若干重点数据,并无意亦不应诠释为法律或税务意见。请注意该法例的实施及适用范围可能因进一步的官方规定而须作出(包括相关的)变更和修订。谨此建议所有客户应咨询其专业顾问以理解购买、持有、处置或买卖法国常驻公司发行的股票、参与的金融工具、及相当于股本投资证券的税务后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遵守适用的法国法律及规例(包括金融交易税法)。
如客户对法国金融交易税的资料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895536。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此乃电脑打印文件无需授权签署。)